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信贷额度概况
根据对 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分析,为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结算需求,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43 亿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21年度信贷额度安排如下:
序号 银行 总额度(万元人民币)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100,000.00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100,000.00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50,000.00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60,000.00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20,000.00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40,000.00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30,000.00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 10,000.00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 10,000.00
10 EAST WEST BANK(USA) 10,000.00
合计 430,000.00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 10%。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YOTRIO CORPORATION(美
国永强)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年度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为上述两家公司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
为 2,000 万美元、1,500 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 1 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现提议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与银行合作及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等确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及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涉及的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全面掌控其日常经营业务,无需其提供反担保。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是其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2021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等事项,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五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