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7日、2019年10月15日、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实施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8日、2019年10月16日及2020年8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2019-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又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缴份额494.5104万份,实际缴纳494.5104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讨论,选举庞莹莹、陈杨思嘉、朱炜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经管理委员会成员讨论,选举庞莹莹为主任委员。三位委员均在本公司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均非本公司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人员无关联关系;其中陈杨思嘉、朱炜为本公司监事。
上述三位委员同时担任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且庞莹莹同时担任主任委员;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同时持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独立核算,在相关操作等事务方面将独立运行,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进行合并计算,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2020年9月22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从二级市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10.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6%,成交金额合计494.37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的购买。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12个月,锁定期为2020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
公司公布、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