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489 深市 浙江永强


首页 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浦科创基金的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浦科创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6

浙江永强: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浦科创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0-05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金浦科创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在保持主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与投资模式,更好的利用资本市场,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浦科创基金”)。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经2020年9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9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  金浦科创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法定代表人:吕厚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7年3月1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金浦智能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已获得管理人登记编码。

    四、  金浦科创基金合作方介绍

  1、 上海金浦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为金浦科创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侯昊翔。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中路786弄5号318室

    法定代表人:吕厚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金浦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279号二幢

    法定代表人:徐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咨询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财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金浦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1幢1206室

    法定代表人姓名:袁国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3340.20万元整

    成立时间:2005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园区投资、开发和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建筑业,投资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及服务(以上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开发,兴办各类新型产业,科技企业孵化,物业管理,仓储(除危险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上海仓繁廪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金浦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39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义春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财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自然人徐卫华持有其80%股权,自然人杨义春持有其20%股权。

    5、上海廪杰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金浦科创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1号楼(临港长兴科技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丽苹

    成立时间:2020年3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各类广告。(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自然人戎伯先持有其90%股权,自然人戎杰持有其9%股权,自然人周丽苹持有其1%股权。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  金浦科创基金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金浦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668号313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6亿元

    上述投资标的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万元)

 1  上海金浦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        现金        0.8333%

 2  上海松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000        现金      15.0000%

 3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人    6,000        现金      10.0000%
    有限公司

 4  上海仓繁廪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20,000      现金      33.3333%
    (有限合伙)

 5  上海廪杰沣实企业管理中心(有  有限合伙人    18,500      现金      30.8333%
    限合伙)

 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        现金      10.0000%

合计              -                    -        60,000      现金          100%

  注:上表中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金浦科创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金浦科创基金中任职。

    六、  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是一家对高端科技产业提供资本支持、加快相关产业与资本市场的融合的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对中国境内或境外相关企业进行适用法律及经营范围所允许的股权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实现资本增值。

    2、 期限

    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向工商主管部门登记的合伙期限为成立日起10年;合伙企业的基金运作期限为7年,自合伙企业之成立日起计算。

    3、 认缴出资

    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陆亿元,由全体合伙人缴纳。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于其认为合适的时间宣布进行交割。

    4、 实缴出资

    本合伙企业的首次交割日暂定为2020年9月22日,封闭日暂定为2021年6月22日,执行事务合伙人将根据实际获得的实缴出资额进行变更登记。


    5、 投资方向

    本合伙企业以完整的高端制造产业链为投资对象,以具有表决权的股权或以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形式投资于符合基金要求的企业。

    6、 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管理人提名、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并进行任免,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有权对被投资公司的投资或出售进行最终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或出售决议需要全体投委会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7、 管理费

    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管理人负责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监控、管理,制定并实施投资退出方案等与本合伙企业管理运作相关的其他事项。管理人向本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

    本合伙企业应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维持基金管理人的日常运作、业务发展和团队建设,主要包括团队薪酬、差旅费、招待费及日常运营费用。

    本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并由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

    (1)投资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2%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2)管理及退出期内,按照每一位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的1.7%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3)基金展期期间无需支付管理费。

    8、 主要收益分配条款

    来源于某一投资项目所得的可分配收入应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合伙人间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 返还合伙人之投资本金:按各合伙人实缴资本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
的实缴资本(包括但不限于截至该时点所有已发生的基金费用),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资本;

    (2)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之后,如仍有余额,则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该项分配称为“优先回报”),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实现8%/年(单利)的优先回报率【在计算优先回报率时,计算期间为各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出资之日(资金分期到位的,按照加权平均方式计算)到收回各该出资之日】回报;


    (3)弥补回报:如在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后仍有余额,则应将该余额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达到(优先回报÷80%*20%);

    (4) 80/20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的80%归于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根据以上第(3)、(4)项所得金额称为“绩效分成”。若本合伙企业收益未达到8%/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