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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02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1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刊登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7年6月5日,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陆家嘴信托·浙江永强员工持股计划1期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完成购买公司股票108,558,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交易均价约为7.34元/股。该部分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12个月,锁定期为2017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5日。

     二、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18年6月5日届满,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自行决定解锁(包括但不限于解锁期限、解锁比例),标的股票部分或全部解锁后仍全部存放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名下,部分或全部解锁后的股票卖出后,所得资金也仍全部存放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或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名下由管理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并由管理委员会自行决定分配(包括但不限分配期限、分配比例)。

     信托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等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年,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之日起算。

     2、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

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个人出资上限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不含2/3)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  若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 个月内,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未能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则员工持股计划提交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决定后续处置方案。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并于 30 个工作日内完

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2、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信托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半数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不延长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四、 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