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3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建平先生、谢建强先生、周林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4.66万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4.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2.21亿元。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69,906,906.32 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46,646.0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752,191.74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5,975,219.17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37,025,121.13元,
扣除2017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130,544,190.18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460,257,903.52元。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现提议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2,175,736,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21,757,365.03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438,500,538.4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合法、合规的,并且符合公司股东三年回报计划(2015年-2017年)的要求。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回避表决;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章良忠先生、吕洪仁先生、陈林林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
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二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
议2018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18 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
售汇等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
且由于以前年度尚未结汇以及本年度部分未锁汇的货款,公司或将产生闲置美元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公司将与各银行商谈后将部分美元做存款质押贷人民币的质押贷款业务。
根据公司与各主要合作银行的初步沟通,及各银行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2018年度信贷额度及质押贷款业务安排如下:
序号 银行 总额度(万元 质押贷款业务占 预计美元
人民币) 授信额度比例 质押金额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 否
临海支行 不超过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否 3.5亿美元
临海支行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 否
临海支行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 40,000.00 占8%
支行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40,000.00 否
临海支行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25,000.00 否
公司台州临海支行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20,000.00 否
临海支行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10,000.00 否
公司台州市分行
9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 否
州分行 10,000.00
10 EAST WEST BANK(USA) 10,000.00 不涉及
合计 350,000.00 - -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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