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4-035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85 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84 元/股。
一、回购方案概述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 体 详 见 指 定 披 露 媒 体 《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4)。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 1,666,700 股后的 993,772,3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1,925,268.38 元=993,772,365 股/10×0.12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119799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119799 元/股=11,925,268.38 元÷995,439,065 股)。
具体详见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7.85 元/股-0.0119799 元/股=7.8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