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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4

金固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2-033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1、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倪永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倪永华先生因个人工作重心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孙洪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杭州金固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固环保”)对外出售,孙洪军先生是金固环保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金固环保剥离后,孙洪军先生的工作重心调整,因此辞去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俞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调整,俞伟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倪永华先生、孙洪军先生、俞伟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倪永华先生、孙洪军先生、俞伟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董事的补选工作。


  倪永华先生、孙洪军先生、俞伟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倪永华先生、孙洪军先生、俞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73,660股,该部分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孙洪军先生、俞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群慧先生、洪伟刚先生、孙勇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时提名孙群慧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待孙群慧先生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届时其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次补选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孙群慧先生、洪伟刚先生、孙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由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2022年5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孙群慧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孙群慧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0571-63102488

  电子邮箱:wallence.sun@jgwheel.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1181号

  孙群慧先生、洪伟刚先生、孙勇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群慧先生简历:

  孙群慧,1979年5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曾先后任职UT斯达康和普思电子从事企业管理工作,2015年3月加入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战略投资部总监。

  孙群慧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约1,327,434股,孙群慧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孙群慧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洪伟刚先生简历:

  洪伟刚,1992 年 3 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3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投资发展部职员;2015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助理;2019 年 11 月至今历任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洪伟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洪伟刚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合肥产投兴巢低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持有公司5%的股份,合肥产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洪伟刚先生为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经查,洪伟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勇先生简历:

  孙勇先生,1976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地税局干部、科长、分局局长等;2014 年 04 月至
2018 年 04 月任职富阳区投融资管理办公室,担任融资管理科科长。2018 年 04
月至2019年08月任职杭州富阳江南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2019 年 08 月至 2022 年 02 月,任职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2 年 02 月至今任职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孙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孙勇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孙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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