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1-014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质押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
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
东孙锋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股东名 股东或第一 本次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是否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大股东及其 押数量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至办理 杭州金 其他:
孙锋峰 是 28,454, 25.00% 2.84% 否 否 2021 年 解除质 投建设 资金
000 股 2 月 4 日 押登记 发展有 需求
之日止 限公司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名 量 量 比例 比例 已质
称 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份限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售和 股份 数量 比例
冻结 比例
数量
孙
金 126,562,500 12.63% 126,560,000 126,560,000 100.00% 12.63% 0 0 0 0
国
孙
锋 113,812,564 11.36% 85,358,564 113,812,564 100.00% 11.36% 0 0 0 0
峰
孙
利 50,625,000 5.05% 50,625,000 50,625,000 100.00% 5.05% 0 0 0 0
群
孙
曙 50,625,000 5.05% 50,625,000 50,625,000 100.00% 5.05% 0 0 0 0
虹
合 341,625,064 34.10% 313,168,564 341,622,564 100.00% 34.10% 0 0 0 0
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孙曙虹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2019 年 2021 年 2 杭州金投
孙曙虹 是 28,454,000 56.21% 2.84% 11月7 日 月 5 日 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解除 未质押股份情况
东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适用) (解除质押适用)
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冻结数量 数量 比例
孙
金 126,562,500 12.63% 126,560,000 100.00% 12.63% 0 0 0 0
国
孙
锋 113,812,564 11.36% 113,812,564 100.00% 11.36% 0 0 0 0
峰
孙
利 50,625,000 5.05% 50,625,000 100.00% 5.05% 0 0 0 0
群
孙
曙 40,556,600 4.05% 22,171,000 54.67% 2.21% 0 0 0 0
虹
合 331,556,664 33.09% 313,168,564 94.45% 31.26% 0 0 0 0
计
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孙曙虹女士在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后,2021 年 2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10,068,400 股,减持后孙曙虹女士持有公司
40,556,600 股,质押 22,171,000 股,质押占其持股比例为 54.67%。具体内容详见《浙江
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超过 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据公司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无
到期的质押。
(3)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
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
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产生的影响。
2.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超过 80%: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自然人
控制的核心企业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 偿债能力指
主营业务情况 财务数据 标
2019 年度:总资产 2019 年度:
孙金国 男 中国 —— 67.07 亿;净资产
高端制造板块 39.97 亿;营业收入 流动比率
浙江省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