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9—04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2019年5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9年5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9年5月29日,公司公告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44),详见2019年5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若按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6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25,000,000股,约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6月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5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最高成交价为8.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1,648元(不
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6月4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3,706,963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0,926,740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