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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29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18—047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固股份”)于2018年6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孙锋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函》,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孙锋峰
提议理由:鉴于公司目前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公司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

            送红股          派息        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10股      0股              2元        5股

分配总额    以截止2018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674,135,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5股。

提示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目前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的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公司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长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述求,兼顾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二、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未买卖本公司股份。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孙锋峰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及承诺》后,公司5名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参与了上述提案的讨论并书面签字确认,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该利润分配
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孙锋峰先生出具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承诺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