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121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3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星期一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 155 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月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93 名,代表公司股份 292,573,9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2.6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现
份总数的 44.69%;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92 名,代表公司股份 44,273,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7.9677%。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赵月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代表对议案审议,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彰武县支行申请贷款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44,27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5%;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为 292,573,970 股,同意 336,846,34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1%,弃权 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