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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大金重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7          证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编号:2021-029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7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32,541.73万元,利润总额54,820.59万元,净利润 46,502.29 万元,公司期末总资产为 465,992.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为 12,767.18 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1,742.73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12,731.19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1,337.42 万元,汇率变动影响-369.32 万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32,541.73 万元,同比上升 97.08%;实现营业
利润 55,016.08 万元,同比上升 165.21%;实现利润总额 54,820.59 万元,同比上
升 164.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502.29 万元,同比上升164.75%。公司报告期末总资产为 465,992.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1,015.6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4.34 元。

  公司共完成产量 39.52 万吨,较 2019 年同比上升 85%。为冲击 2021 年更高
目标打下了基础。

  面对疫情影响及严峻的国际市场形势,公司加快产业扩张步伐,大胆布局,持续采取多项举措促增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和技改提升建设,强化管理、广纳人才,不断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以实干笃定前行,发扬奋斗者精神,为公司高质量高效率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独立董事许峰、孙文纺、栗胜男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并且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长金鑫先生提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55,71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4,445,744.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符合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编制了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能
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贯性,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有充分理由相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授信期限为 1 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金鑫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蓬莱大金为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流贷、银承、非融资性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1.8 亿元人
民币,占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7.47%,担保期限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本次担保事项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无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付波,因 2019 年度业绩考核
不合格,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予解除限售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同时加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2021 年度公司与子公司蓬莱大金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31.6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
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质)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 2017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2019 年度考核不
合格,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4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5.4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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