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ST 雪发 公告编号:2023-004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
停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和《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
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 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 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披露本风险提示公 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
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 不适用,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2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业绩预告情况及公司与会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计师事务所预沟通情况,目前公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司未触及任一情形,最终以年度
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意见及数据为准。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
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2年5月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雪松发展”变更为“*ST雪发”。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公司正在积极推动消除中。具体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变动区间为163,000.00万元至244,5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变动区间为111,800.00万元至167,700.00万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0,800.00万元至-20,60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8,300.00万元至-18,9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2 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2)。
3、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告编号 公告内容 公告日期
2023-003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3 年 1 月 31 日
4、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23年4月29日,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公司将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