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继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顾义明先生、顾洪钟先 生以及王汉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江海股份”)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继华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义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定的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10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 无限售流
序号 股东身份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称 通股(股)
1 丁继华 董事、常务副总裁 3,173,364 0.38% 793,341
2 顾义明 副总裁 6,251,424 0.75% 1,562,856
3 顾洪钟 副总裁 3,248,178 0.39% 812,045
4 王汉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447,000 0.53% 1,111,750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权激励期权纳税及后续行权等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1 丁继华 500,000 0.0597% 首发获得、股权激励获得
2 顾义明 800,000 0.0956% 首发获得、股权激励获得
3 顾洪钟 800,000 0.0956% 首发获得、股权激励获得
4 王汉明 500,000 0.0597% 首发获得、股权激励获得
合计 2,600,000 0.3106% ......
4、减持期间:自本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即拟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丁继华先生、顾义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丁继华先生、顾义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丁继华先生、顾义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丁继华先生、顾义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丁继华先生、顾义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丁继华先生、顾义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