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 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江海股份”)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丁继华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朱祥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定的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 无限售流
序号 股东身份 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称 通股(股)
1 丁继华 董事、总工程师 3,113,364 0.38% 778,341
2 顾洪钟 副总 3,818,904 0.46% 954,726
3 王汉明 副总、董事会秘书 4,710,000 0.57% 1,177,500
4 朱祥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74,238,746 9.01% 74,238,746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
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1 丁继华 600,000 0.07% 首发获得、股权激励获得
2 顾洪钟 900,000 0.11% 首发获得、股权激励获得
3 王汉明 600,000 0.07% 首发获得、股权激励获得
4 朱祥 8,000,000 0.97% 首发获得
合计 10,100,000 1.23% ----
4、减持期间:自本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即拟自 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
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朱祥先生承诺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截至本公告日,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丁继华先生、顾洪钟先生、王汉明先生、朱祥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