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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2

江海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审议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1日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 79 号南通江海电容
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16 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卫东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
285,822,750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4.93%。其中,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3,021,402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369%。具体如下: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 7 人,代表股份数
285,373,552 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34.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49,1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54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谢文武律师、张若愚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3,6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7%;反对票为 409,0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2,3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60%;409,0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3,6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7%;反对票为 409,0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2,3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60%;409,0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036,611,769.48 元,公司 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40,595,241.7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06,596,997.37 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较好,公司大部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考虑到
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7,114,541.00股为分红最低股数,以 819,032,441 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6,7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8%;反对票为 405,9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2%;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5,44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64%;405,96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6、《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4,9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7%;反对票为 407,7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3,64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4%;407,76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公司 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66,967,64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47%;反对票为 407,7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5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3,64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4%;407,76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4,99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7%;反对票为 407,76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3%;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3,64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04%;407,76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9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89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14%;弃权票为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610,50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00%;410,89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85,411,85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99.856%;反对票为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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