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归属于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036,611,769.48 元,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240,595,241.7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206,596,997.37 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较好,公司大部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17,114,541.00 股为分红最低股数,
以 819,032,441 股为分红最高股数,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为基数为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 元(含税),此次分配后剩余可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的原则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2、本次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增长符合预期,董
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
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9 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