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代码:037798;期权简称:江海 JLC1。
2、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7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为 387.7 万份,行权价格为 5.58 元/股。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五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南通江海
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条件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037798,期权简称:江海 JLC1。
二、行权期限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共分为五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三、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人数共 177 人,可行权数量为
387.7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58 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
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2 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五、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七、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陈卫东、陆军、丁继华、邵国柱、徐永华、王军、顾义明、顾洪钟、王汉明于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并承诺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即行权后 6 个内月不卖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八、其他说明
1、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