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9月2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中新兴富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新兴富”)、宁波兴富优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富优文”)、宁波兴富艺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富艺华”)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71,35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联合出具的《关于完成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已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相关主体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关于完成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出具日,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减持股份占
减持时间区间 减持方式 减持股份数量(万股)
公司总股本比例
2021 年 11 月 1 日 42.96 0.04559%
2021 年 11 月 8 日 集中竞价(兴富优文) 425.61 0.45168%
2021年 11月 9日至 15 日 468.5652 0.49726%
合 计 937.1352 0.99453%
截至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关于完成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出 具日,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的数量为937.13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453%,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所出具减持计划中的股份数量。
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在其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 5%
以下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持股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5)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 到其减持计划所涉股份数量过半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新兴富合计持 2,869.0298 3.04475% 2,869.0298 3.04475%
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 2,869.0298 3.04475% 2,869.0298 3.0447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兴富优文合计持 937.1352 0.99453% 0 0%
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 937.1352 0.99453%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兴富艺华合计持 948.232 1.00631% 948.232 1.00631%
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 948.232 1.00631% 948.232 1.0063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以上合计持有股 4,754.397 5.04558% 3,817.2618 4.05105%
份
其中:无限售条 4,754.397 5.04558% 3,817.2618 4.0510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相关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 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减持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中新兴富、兴富 优文、兴富艺华相关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中新兴富、兴富优文、兴富艺华相关减持计划为公司股东的正常减持行 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