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望实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020,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9%。
2、威望实业本次减持股份所获得的资金主要拟用于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借款。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收到威望实业发来的《减持股份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威望实业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292,303,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
2、减持原因:威望实业计划将本次减持股份所获得的资金主要拟用于偿还股权质押融资借款。
3、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增股份。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等禁止减持的情形,则不得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威望实业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020,2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9%。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7、减持方式:根据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威望实业上述减持公司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威望实业曾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履行期限:2010年9月29日- 2013年9月28日)
公司控股股东威望实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正常履行完毕,威望实业所持有的股份已于2013年9月3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2、再融资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履行期限:2015年8月26日-2018年8月25日)
公司控股股东威望实业承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正常履行完毕,威望实业所持有的股份已于2018年8月27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3、其他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承诺履行期限:2015年7月10日-2016年1月9日)
公司控股股东威望实业承诺:作为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次日(2015年7月10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润邦股份的股份。如在上述期限内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发生减持润邦股份的情形,由此减持行为所得的收益归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实际正常履行完毕,威望实业未在其所承诺期限内减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威望实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威望实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5、本次减持计划为威望实业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威望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6、公司将持续关注威望实业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