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草案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
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本计划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授权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
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6000万股的8.06%,其中首次授予2637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6000万股的7.33%,预留263万股,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6000万股的0.73%,预留部分占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9.07%。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97人,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
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
对象未参加除本计划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
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
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五、本计划涉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5.98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
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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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时返还激励对
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锁,公司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时应扣除代为收取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5年。
七、在授予日后12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
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及解锁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20%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次解锁 30%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次解锁 50%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次解锁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次解锁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权益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次解锁 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并不享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
于该等股票的投票权或通过抵押、质押等任何方式支配该等限制性股票以获取利
益的权利。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
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
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
限制性股票相同。
八、激励对象中,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未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其余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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