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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 深市 广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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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田: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6

*ST广田: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7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3 年 7 月 25 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
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7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0 条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因本节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
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圳风铭顺金属制品有限公
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
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 条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虽然法院正式受理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第 9.4.17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 条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虽然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但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17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3.11 条规定,若 2023 年年度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
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8.1 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7 月 12 日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
时 报 》、《 证券 日报 》、《 中 国证 券报 》、《 上海 证 券报 》和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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