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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广田: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0

ST广田: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 广田          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9日)收盘价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相关债权人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目前在材料补正阶段。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深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2年8月4日,公司与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工集团”)签署了《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签署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只是双方的初步意向,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特区建工集团能否因此与公司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并最终参与公司重整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8日、2022年8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1年以来,受公司第一大客户债务危机影响,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缓慢,流动性压力加剧,制约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在部分资产出现减值,部分项目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同时,相关固定运营成本仍正常发生,导致公司2021年业绩出现较大亏损。

    4、公司已于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公司已于2022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新增部分银行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及子公司逾期未还银行等金融机构本金累计286,083.58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 9.8.1 条第(六)款规定,已于2022年7月12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质押和冻结。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说明的有关情况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因相关银行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可能会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进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债务逾期事项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一步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此外,公司可能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相关债权人已向深圳中院提交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目前在材料补正阶段。申请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深圳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2年8月4日,公司与特区建工集团签署了《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法重整之投资意向协议》。签署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只是双方的初步意向,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特区建工集团能否因此与公司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并最终参与公司重整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2-06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未发现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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