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50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 日、2018 年 3 月 1 日、2018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持股情况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
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成立之日起算。其中 12 个月为锁定期,即 2019 年 1
月 25 日至 2020 年 1 月 24 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
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 19,22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25%,交易均价为 6.0089 元/股,成交金额约为 115,530,489.46 元。
2、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20年1月24日届满,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
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
案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集合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一旦集合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集合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