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63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文件于2014年10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沟通反馈意见,公司对2014年10月9日披露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备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三)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
第一次解锁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以
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
第二次解锁
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6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以
第三次解锁
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6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修订后:
(三)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以
第一次解锁
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以
第二次解锁
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
以2011-2013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6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以
第三次解锁
2011-2013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6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0%;
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本次修订不会对公司执行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