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3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收购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核准,深圳广田装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股份”)于2010年9月15日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156,688.82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中审
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0年10月1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
2010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
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2011年6月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2012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896万元收购四川大海川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的成都市华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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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65万元补充募投项目—绿色装饰产业
基地园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并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增
资。
2012年9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310万元收购深圳市方众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方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
2012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已于2013年4月23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10月1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工程产业
基金管理公司。
201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2013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设立软装公司。
截至本次董事会前,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116,284.605万元,剩余可使用
超募资金为40,404.215万元。
一、使用超募资金收购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概况
(一)交易概述
1、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与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丰”或“目标公司”)
法人股东深圳市东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胜投资”或“转让方”)
签署了《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
币3,063万元的价格受让东胜投资持有的新华丰51%股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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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3万元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
2、本次收购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新华丰的法人股东深圳市东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胜投资
成立于2013年6月3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7395428,注册地为深圳市福
田区香梅北路武警大厦12楼1211,法定代表人为刘东,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刘
东持有东胜投资100%的股权。东胜投资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
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东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北路武警大厦12层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的施工(按粤建园资字第
02-00022号执行);草坪及苗木种植,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边坡生态防护及水
土保持技术的应用,花卉、苗木、草类种子、园林器械、施工机械及配件的购销,
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本次股权转让前新华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1 深圳市东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 100%
合计 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