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1-022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年1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年2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2 月 5 日
(二)授予数量:969.35 万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四)授予人数:152 人
(五)授予价格:6.78 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 公告时公司总
例 股本的比例
李玉林 董事、总经理 8.00 0.83% 0.0064%
隋君美 董事、财务总监、 8.00 0.83% 0.0064%
副总经理
张树成 董事、副总经理 8.00 0.83% 0.0064%
师恩战 董事会秘书、副 8.00 0.83% 0.0064%
总经理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 937.35 96.70% 0.7539%
心业务人员(148 人)
合计 969.35 100.00% 0.7796%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 5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144%或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7亿元;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2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不低于220%或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2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经审计的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
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考评分数 100>分数≥80 80>分数≥60 分数<60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果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的说明
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后的授予过程中有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62人变更为153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1000.00万股变更为986.00万股。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00万股,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2.65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3人变更为152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986.00万股变更为969.35万股。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资[2021]00011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2月24日止,一人全部放弃、五人部分放弃限制性股票合计166,500.00股,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李玉林等15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
65,721,930.00元,其中:货币出资65,721,930.00元,上述认缴款已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存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金岭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为
15-36660104000195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来源均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普通股股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保持不变,减少库存股9,693,500.00股。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5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
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3 月 12 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
明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4,200,900.00 10.79 +9,693,500 143,894,400.00 11.5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09,189,100.00 89.21 -9,693,500 1,099,495,600.00 88.43
三、股份总数 1,243,390,000.00 100.00 0 1,243,390,000.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无需摊薄计算,公司的每股收益不会因为限制性股票授予而发生变化。
十、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0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8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6)。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 2021年 1 月 1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440,750 股,占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的 2.1265%,最高成交价为
16.6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9,9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