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0-090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与联合利华签订本地商业条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塔”“双塔食品”)与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利华”)签署了《本地商业条款合同》,本合作协议确立了双方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中尚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在短期内不会有重大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亦不构成重大影响。签署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联合利华本着平等、诚信和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决定在植物基蛋白为主要原料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方面建立全面、深入的合作关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达成业务合作,签署了《本地商业条款合同》。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名称: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1998 年 7 月 1 日
3、法定代表人:Rohit Jawa
4、注册资本:3863.33 万美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933730。
6、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嘴工业区亭卫路 1068 号
7、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产、加工调味料(液体、半固态)、鸡精(限分支机构)、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分装)(限分支机构)、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调味料(固态)(限分支机构),销售自产产品;委托加工含茶制品(其他类)、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茶叶【袋泡茶、红茶(分装)】;包装制品加工;自产产品同类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进行相关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提供相关咨询及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公司与联合利华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双方在涉及到后续具体事宜,将就具体事项另行商洽签订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买方: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
卖方: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
1、产品规格:联合利华提供或许可的产品规格。
2、价格:在合作期间不得增长,除非在使用的采购订单中另有明确规定。
3、数量:首批订单预计采购数量 1000 吨,实际购买数量将在采购订单中约定。
4、业务范围: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联合利华关于植物基蛋白为主要原料产品的加工。
5、联合利华承诺一旦双塔食品在联合利华资料的基础上,产品完成了工业化生产和销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塔食品对这一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供应权。到期后,双方共同探讨是否续期。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协议暂不涉及具体细节的约定,因此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如此次合作事项能顺利展开,将为公司带来正面影响,提升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六、风险提示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作协议系签约双方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联合利华签署的《本地商业条款合同》。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