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一年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 司” )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现就财务运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合并范围变更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 会审议 通过的 《关于 本次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以现金支付交易对价97,317.60万元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发展”)持有的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并通过本次交易持有晟天新能源控股权。截至2022年7月29日,公司已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51.00%,并于2022年8月11日完成本次交易股权过户,本公司以2022年7月31日为合并日。交易前后公司与晟天新能源均受四川发展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公司购买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晟天新能源属于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二、总体经营情况
本期营业收入164,941.76万元,同比减少7,477.39万元,减幅4.34%,其中,轨道交通业务53,079.91万元,同比增加22.6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18%;桥梁功能部件47,312.21万元,同比减少18.59%,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为28.68%;光伏发电业务53,667.12万元,同比增加13.56%,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54%,其他业务收入10,882.53万元,同比减少54.1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60%。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658.05万元,同比减少33,308.44万元,减幅142.65%,主要原因为:一是公司城轨车辆造修业务订单不饱和,本年度产能利用率低,营业收入结构同比变化,同比大幅亏损;二是新型磁悬浮系统研发项目、试验线及其配套工程完工结转至资产,并 相应停止利息资本化,使得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费用同比增加;三是2022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同比大幅增加,其中:公司磁浮业务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磁浮业务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对磁浮业务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1.98亿元。
三、基本财务状况
(一)资产结构
资产年末余额1,177,143.34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76,117.32万元,增幅6.91%,主要系货币资金及甘孜州雅江县红星“1+N”II标段项目(以下简称“雅江光伏项目”)、河北沧县110MW农光互补项目(以下简称“河北沧县光伏项目”)等光伏项目本年投入增加所致。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年末余额412,570.6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35.05%,较年初余额增加32,183.13万元,增幅8.46%,主要系货币资金和合同资产增加、应收账款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1)货币资金年末余额133,478.9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32.35%,
较年初余额增加38,395.53万元,增幅40.38%,主要系本年加强货款及电费补贴款回收致全年收款增加,支付供应商货款及兑付上年票据减少,同时光伏项目投入需要借款增加以及投资支出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2)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年末余额186,680.2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45.25%,较年初余额减少4,741.32万元,减幅2.48%,主要系公司加强货款及电费补贴款回收所致。
(3)存货年末余额45,552.6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11.04%,较年初余额减少2,223.77万元,减幅4.65%,主要系根据客户交货计划,存货储备同比减少所致。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764,572.67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43,934.19万元,增幅6.10%,主要系雅江光伏项目、河北沧县光伏项目等光伏电站项目本年投入增加所致。
(1)长期股权投资 年末余 额33,455.08万元,占 非流动 资产的 比重为4.38%,较年初余额减少2,561.89万元,减幅7.11%,主要系奥威科技本期亏损,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变动所致。
(2)固定资产年末余额511,011.2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66.84%,较年初余额增加93,882.09万元,增幅22.51%,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3)在建工程年末余额47,340.4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6.19%,较年初余额减少59,011.30万元,减幅55.49%,主要系中低速磁浮综合试验线及配套工程、晟天新能源部分光伏电站项目等工程完工转固所致。
(4)无形资产年末余额76,355.8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9.99%,较年初余额增加32,576.99万元,增幅74.41%,主要系“新型磁悬浮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研发目标,本期开发支出结转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5)使用权资产年末余额16,556.5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2.17%,较年初余额增加4,764.84万元,增幅40.41%,主要系雅江光伏项目本年新增土地租赁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25,306.6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3.31%,较年初余额增加21,104.04万元,增幅502.17%,主要系光伏项目本年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二)债务结构
负债合计年末余额892,680.95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227,417.09万元,增幅34.18%,主要系本年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及应付账款增加所致。主要债务情况如下:
1、银行借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年末余额402,135.05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110,704.24万元,增幅37.99%,主要系光伏项目投资需要增加贷款及本期并购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提取并购贷款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年末余额151,019.24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43,692.56万元,增幅40.71%,主要系光伏项目应付工程款及应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56,866.71万元,较年初余额增加28,645.30万元,增幅101.50%,主要系收购晟天新能源股权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增加
所致。
4、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应付款 )年末 余额152,521.23 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44,223.04万元,减幅22.48%,主要系本期归还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所致。
5、其他非流动负债年末余额72,400.00万元,较年初 余 额 增加
57,900.00万元,增幅399.31%,主要系关联方借款增加所致。
6、其他流动负债年末余额23,776.82万元,主要系光伏项目根据项目占地情况计提耕地占用税所致。
(三)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余额176,326.62万元(其中:股本为76,916.87万元,资本公积为170,360.18万元,盈余公积为6,529.71万元,未分配利润为-76,753.21万元),较年初余额减少155,436.04万元,减幅46.85%,主要系本年亏损以及本年度因同一控制下合并转回资本公积共同影响所致。
四、年度经营情况
(一)收入、成本情况
本期营业收入164,941.76万元,同比 减 少7,477.39万元, 减 幅4.3 4 %;营业成本113,802.48万元,同比减少9,817.43万元,减幅7.94%。营业收入减少主要系桥梁功能部件受发货及计量影响,同比收入减少所致;营业成本因营业收入的减少相应减少。
(二)期间费用
期间费用69,377.71万元,同比增加8,282.85万元,增幅13.56%,主要
系利息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
本年销售费用6,345.70万元,同比减少272.85万元,减幅4.12%,主要系轨道交通产业售后服务等相关费用下降所致;本年管理费用22,956.78万元,同比减少386.74万元,减幅1.66%,主要系营业利润减少,绩效及奖励等职工薪酬相应减少所致;研发费用7,766.59万元,同比增加1,849.42万元,增幅31.26%,主要系新型磁悬浮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研发目标,于2022年5月转入无形资产,致无形资产摊销增加所致;财务费用32,308.63万元,同比增加7,093.00万元,增幅28.13%,主要系有息负债同比上升,磁浮项目停止利息资本化,致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三)盈利水平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658.05万元,同比减少33,308.44万元,减幅142.65%,盈利能力较弱。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 额74,055.14 万元, 同 比 增 加
98,866.37万元,增幅398.47%,主要系本年加强货款及电费补贴款回收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本期支付货款及兑付上年票据减少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六、主要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指标
本年营业毛利率为31.00%,较上年营业毛利率28.30%上升2.70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产品结构发生变化,毛利较高的光伏发电及嵌入式轨道收入占比较高所致。
(二)偿债能力指标
本年资产负债率75.83%,较年初的60.42%上升15.41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收购晟天新能源51.6%的股权致并购贷款及股东负债增加;以及光伏项目新增投资,有息负债及欠付工程款较年初增加所致。
本年流动比率109.41%,较上年的110.11%减少0.69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营运能力指标
本年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周转率0.87次,较上年的0.89次,减少0.02次;本年存货周转率2.44次,较上年的2.40次,增加0.04次,均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每股收益
本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7366元/股,较上年的-0.3036元/股减少0.4330元/股,主要系本年度增加亏损所致。
七、其他事项说明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此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公司对于2021年度发生的试运行销售,按照解释 15 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