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和上海银行申请授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经营需要,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授信:
(一)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期限不长于 1 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 4.85%,具体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拟以名下 2项专利权(专利名称:一种新型四轮电动车、100%
现代城市有轨电车下裙板)作为质押担保。
(二)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
元,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不长于 1 年,贷款年利率不超过 4.6%,具体以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
公司拟以自有不动产权(产权证号:川(2020)新津县不动产证明第 0003964 号)作为抵押,为本次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担保。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
就上述抵押物与上海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DB2020020017 号《最高额抵
押合同》,抵押期限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至 2023 年 4 月 15 日。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上述抵押物账面净值 1,946.15 万元。
同时,公司拟以名下不低于 2 亿元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质押
期限为二年。
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和上海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申请授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申请授信的目的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融资需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