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的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以及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现就本公司及本公司相关方诚信守法相关情况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等情形。
如本公司作出虚假声明和承诺或违反相关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