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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新筑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漏重大遗。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经全体监事推选,由监事张宏鹰先生担任本次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金圣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监事傅若雪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刊登在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选举张宏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张宏鹰先生简历见附件。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
意补选冉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冉权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37,840.15 元,截至 2020 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8,466,950.79 元;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48,750.85 元,截至 2020 年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43,705,847.0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现提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由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亏损,故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由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金额较小,且考虑到 2021 年公司将继续对轨道交通产业的持续投入,所需资金较大,因此本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 年)》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附件:

  1、张宏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大专学历。曾任新筑股份财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新筑投资监事、新筑股份监事会主席。

  张宏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万股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的股权、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冉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通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新筑股份经营计划部(总经理办公室)部长。

  冉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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