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津新联”)目前合计持有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4,007,08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8.32%,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700,004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2.3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 占现有总股本的比例
新筑投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 45,598,451 5.93%
公积转增股本、非公开发行
聚英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及资本 16,092,000 2.09%
公积转增股本
新津新联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2,316,631 0.30%
合计 64,007,082 8.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企业财务安排。
(二)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三)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7,700,004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2.30%),其中:新筑投资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383,373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2.00%);新津新联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316,631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0.30%)。
(四)减持期间: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即 2010 年
新筑投资 09 月 2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2010 年 09 月 21
聚英科技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日 三十六个月 履行完毕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
自新筑股份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 2014 年 07 月 09
新筑投资 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4 年 07 日 三十六个月 履行完毕
月 21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所认购的 1,416.4305 万股新股
自增持完成之日(2013 年 6 月 28 2013 年 06 月 28
新津新联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 日 六个月 履行完毕
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减持计划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2、大股东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 个月的。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六)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