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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2

新筑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9 月 1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
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以口头形式发出通知。经过半董事推选,本
次会议由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
事肖光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肖光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
生、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3、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江涛先生、罗珉先生、罗哲先生、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4、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罗珉先生、江涛先生、罗哲先生、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5、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罗哲先生、罗珉先生、江涛先生、肖光辉先生、夏玉龙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6、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第
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肖光辉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7、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第
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江涛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8、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第
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罗珉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9、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批准第
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罗哲先生,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10、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玉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贾秀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杨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会秘书张杨先生的联系地址: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0 年 9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11、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龚
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龚勇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2、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简
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简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简杰先生的联系地址:成都市四川新津工业园区;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13、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2020年9 月1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1、肖光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四川省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四川省攀枝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四川发展通号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省都江堰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四川发展通号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都江堰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党支部书记。现任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筑股份董事长、党委书记。

  肖光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夏玉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桥梁产品事业部部长、营销部部长、新筑交通总经理、董事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董事、总经理、轨道交通事业部总经理。

  夏玉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6.29 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罗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 年生,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现任成都中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华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现代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新筑股份独立董事。

  罗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江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生,四川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副教授,会计学院财务系副主任,兼任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多普勒电梯股份公司财务顾问、新筑股份独立董事。

  江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罗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生,博士研究生。曾任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新筑股份独
立董事、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四川大学人力资本开发研究所所长(学术机构),擅长人力资源管理。

  罗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贾秀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国际内部审计师。1998
年 2 月至 2003 年 3 月,就职于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等职
务;2003 年 4 月至 2008 年 4 月,就职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
人等职务;2008 年 5 月至 2011 年 11 月,就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任部门经理等职务,2011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曾任新筑股份财务管理总部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新筑股份董事、财务总监。

  贾秀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45.64 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张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生,经济
学学士、会计硕士 MPAcc, 于 2013 年 10 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新筑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奥威科技董事会秘书,新途投资执行董事、总经理,长客新筑董事长。

  张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5.2499 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杨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硕士研究生。2001 年至今就职于新筑股份,曾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监事、营销中心总经理、工程构件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副总经理、工程构件事业部总经理。

  杨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6.30 万股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龚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生,本科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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