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2月20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新津新联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津新联”)发送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于2017年12月20日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
2017年6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变更减持计划及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聚英科技、新津新联拟自2017年6月21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遴选确定的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转让比例不低于 5%且不高于20%的公司股份(遴选标准:国内优先选择央企或国企),具体转让的股份数量由新筑投资与最终受让方协商确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新筑投资与多家央企、国企进行了商谈,但基于交易流程的复杂性,未能在计划期限内引进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投资者,因此,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进行股份减持。
为支持公司充分把握城市轨道交通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本次与相关投资者商谈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公司与相关合作方的合作,以进一步加大和加快公司在轨道交通等核心领域的业务发展,特别是加快公司多制式城市轨道交通产品在全国的推广进度,占领市场发展的先机,为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