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桥梁支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卖
方”)于 2011 年 4 月 6 日收到招标人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福铁路公司”或“业主方”)签发的中标通知
书,本公司成为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安徽段站前及相关工程(招标编
号:JW2011-001、物资品种:桥梁支座、包件号:C06)物资采购中
标人。项目中标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公告编号:2011-016 )
根据中标通知书要求,本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与京福铁路公
司签订了《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安徽段战前及相关工程部管甲供物资
采购(桥梁支座)JW2011-001- C06 合同书》(合同编号:京福合福
0018-00-2011,以下简称“本合同”),经过业主方各级监管机构审
议核查通过,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3 日收到合同文本,现将上述合
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2011 年 4 月 25 日
2、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方: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交易价格:¥105,624,783.00 元(大写:壹亿零伍佰陆拾贰
万肆仟柒佰捌拾叁元整)
4、结算方式: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
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
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买方收到上述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
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物资价值 5%的质量保证金后,
3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95%的价款。
5、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6、履约保证金
买方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内向买方提交履约担保,其有效期
为合同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
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京福铁路公司注册资本 15 亿元,法定代表人龙京。经营范围:
合肥至蚌埠铁路客运专线和合肥至福州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段的建设;
铁路物资供应;物业管理。
注册地址:合肥市明光路 1 号。
2008 年、2009 年、2010 年公司与京福铁路公司未发生交易。
京福铁路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总金额为 105,624,783.00 元,约占公司 2010 年度营业
收入的 7.57%。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但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 合同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不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等方面的不
确定性和风险。
五、备查文件
《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安徽段战前及相关工程部管甲供物资采
购(桥梁支座)JW2011-001- C06 合同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