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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关于签订桥梁支座产品销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16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桥梁支座产品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卖方”)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收到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本公司成为兰新铁
路第二双线(新疆段)第 C03 号物资采购中标单位。项目中标公告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告,公告编号:2010-033。
    近日,本公司与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签订的《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
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新铁-建物-013,以下简称“本合同”),现将上述
合同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2010 年 12 月 28 日
    2、合同双方当事人
     买方: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
     卖方: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交易价格:¥96014607.00 元(大写:玖仟陆佰零壹万肆仟陆佰零柒元整)
    4、结算方式: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向买方计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卖方将上述所列单据送交买方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
    5、协议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文件于双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6、履约保证金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前 5 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
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法定代表人
唐士晟。
    经营范围:兰新二线新疆段的建设和客货运输。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07 年~2009 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之间无交易。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进一步扩大本公司支座产销规模,提升本公司在市场
和行业中的影响力。估计合同收入大部分会在2011年确认,本合同执行将对本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合同实施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
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 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期限。
   从上述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如因公司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的风险。
   如因合同当事人原因出现前述违约责任现象时,公司存在上述产品销售收入不能
确认或部分确认的潜在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新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物资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