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6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万娇女士
2、副董事长:孙臻女士
3、非独立董事:万娇女士、孙臻女士、张杰先生、蔡翘先生、黄永昆先生、吴震林先生
4、独立董事:陈杭君先生、杨耀国先生、周夏飞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万娇女士(主任委员)、孙臻女士、张杰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杨耀国先生(主任委员)、张杰先生、陈杭君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杨耀国先生(主任委员)、万娇女士、陈杭君先生
4、审计委员会:周夏飞女士(主任委员)、黄永昆先生、杨耀国先生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具体成员如下:
1、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
2、非职工代表监事:章旭东先生、熊萍萍女士、赵婧女士
3、职工代表监事:孙华群女士、章丹女士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周宇峰先生
2、副总经理:刘仁军先生、刘琪先生、章斌先生、姚献忠先生、叶明华先生、张勇先生、汤观鑫先生、胡斌先生、余思宏先生、叶钦先生
3、财务总监:刘琪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4、董事会秘书:胡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5、内部审计部负责人:杨沅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秘书胡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
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传真号码:0571-63553789
电子邮箱252397520@qq.com
五、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张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傅颀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赵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69,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傅颀女士和赵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上述离任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张杰先生、傅颀女士、赵刚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董事会成员简历
董事长:万娇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人事,双胞胎集团人力资源经理,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知新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万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董事长:孙臻女士,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
本科学历。历任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业务经理、负责银行风控管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煦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嘉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富阳永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孙臻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670,78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897%。除上文所述在关联单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臻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张杰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曾在法国留学后任职于法国工商会下属的管理咨询公司从事管理咨询工作,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州市新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东港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
张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69,5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除上文所述在关联单
位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蔡翘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助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济师、企管部部长,南昌市金振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昌市政公用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蔡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担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黄永昆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师。历任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ERP 实施顾问,江西大道建设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永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永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非独立董事:吴震林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师。历任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业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助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吴震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