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4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要求,现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和更正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之“2 、任职情况”中“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富
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对公司、万娇、张杰、刘仁军、刘琪、胡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决定对公司、张杰、刘仁军、胡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富
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对公司、万娇、
张杰、刘仁军、刘琪、胡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
浙江富春 重大股权转让 采取出具警示 (www.cninfo.com.cn
江环保热 事项未及时披 中国证监会采 函的监督管理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及相关
电股份有 其他 露;财务资助 取行政监管措 措施,并记入 月 26 日 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
限公司 未履行审批程 施 证券期货市场
序并披露。 诚信档案。 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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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出具警示 (www.cninfo.com.cn
财务资助未履 中国证监会采 函的监督管理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及相关
万娇 董事 行审批程序并 取行政监管措 措施,并记入 月 26 日 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
披露。 施 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 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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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股权转让 采取出具警示 (www.cninfo.com.cn
事项未及时披 中国证监会采 函的监督管理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及相关
张杰 董事 露;财务资助 取行政监管措 措施,并记入 月 26 日 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
未履行审批程 施 证券期货市场
序并披露。 诚信档案。 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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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出具警示 (www.cninfo.com.cn
高级 重大股权转让 中国证监会采 函的监督管理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及相关
刘仁军 管理 事项未及时披 取行政监管措 措施,并记入 月 26 日 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
人员 露。 施 证券期货市场 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诚信档案。
编号:2022-034
采取出具警示 详见巨潮资讯网
高级 财务资助未履 中国证监会采 函的监督管理 2022 年 10 (www.cninfo.com.cn
刘琪 管理 行审批程序并 取行政监管措 措施,并记入 月 26 日 )《关于公司及相关
人员 披露。 施 证券期货市场 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
诚信档案。 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4
详见巨潮资讯网
重大股权转让 采取出具警示 (www.cninfo.com.cn
高级 事项未及时披 中国证监会采 函的监督管理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及相关
胡斌 管理 露;财务资助 取行政监管措 措施,并记入 月 26 日 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
人员 未履行审批程 施 证券期货市场 警示函的公告》公告
序并披露。 诚信档案。
编号:2022-034
浙江富春 重大股权转让
江环保热 其他 事项未及时披 被证券交易所 通报批评 / /
电股份有 露。 采取纪律处分
限公司
重大股权转让 被证券交易所
张杰 董事 事项未及时披 采取纪律处分 通报批评 / /
露。
高级 重大股权转让 被证券交易所
刘仁军 管理 事项未及时披 采取纪律处分 通报批评 / /
人员 露。
高级 重大股权转让 被证券交易所
胡斌 管理 事项未及时披 采取纪律处分 通报批评 / /
人员 露。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教训,强化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三、其他说明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补充更
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补充更正后的《2022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