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2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环保”)股票(证券简称:富春环保,证券代码:002479)于2022年7月11日、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昌市国资委”)拟将控股子公司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集团”)持有的富春环保20.49%股权(持股数量为177,242,92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本次划转完成后,富春环保控股股东将由水天集团变更为市政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南昌市国资委。公司已于2022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划转尚未完成股份过户。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已于2022年7月11日披露《富春环保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目前不存在
应修正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