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3-036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依法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股价不超过人民币 5.80 元/股【因实施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相应调整,实际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不超过5.72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32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5.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0273928.77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5 月 6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
年 4 月 2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9990414 股。公司自首次回购股份以来,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