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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78 深市 常宝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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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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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3-020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公 W[2023]A105 号)”审计
报告确认,2022 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1,032,813.12 元。母公司当年净利润 372,080,656.95 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491,644,935.42 元,扣除当年分配上年分红 71,012,666.24 元,2022 年母公司
按净利润的 20%计提盈余公积金 74,416,131.40 元,公司 2022 年末可供分配的
利润共计 718,296,794.73 元,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890,238,228 股。

    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关于
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合计 6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取消前述 6 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予且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92,000 股,此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同时,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权激励方案预留未授予的 1,020,000 股限制性股票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根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2022-039),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截至公告
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从二级市场回购的股份 6,032,000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以上不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合计 7,244,000 股。因此,公司目前总股本
890,238,228 股扣除不参与分派的 7,244,000 股后,最终具有分配权益的股份总数为 882,994,228 股,预计派发现金 158,938,961.04 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派 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分配比例不变。公司实际派发总金额届时将根据有分配权益的股份数量进行调整。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相关承诺。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
情况,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
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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