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8 证券简称:常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刊登于2019年5月22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59,992,8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115199145.4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9,992,87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63 曹坚
2 08*****762 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 08*****066 江苏常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 01*****709 韩巧林
5 01*****920 姚伟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8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东路558号
咨询联系人:王云芳刘志峰
咨询电话:0519-88814347
传真电话:0519-88812052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