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立讯 JLC2,期权代码:037825。
2、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 32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
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6,093,472 份,行权价格为 13.48 元/股。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共五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可行
权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股票期权的 32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自主行权共16,093,472 份,行权价格为 13.48 元/股。
一、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三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60 个
月内按 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
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工作,故第三个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6 月 12 日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1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2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年-2023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
3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第三 1,539.46 亿元,满足行权条
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为: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50 亿 件。
元。
4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除 10 名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励资格,322 名激励对象中,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 315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
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A 或 B 的前提 为 A+或 A,6 名激励对象考
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核的结果为 B,1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杰出)、A(优秀)、 考核的结果为 C 或 D,321 名
B(良好)、C(需改进)、D(不适用)五个考核等级进行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评价
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结果满足行权条件。
业绩考核等级 可行权比例
A+(杰出) 100%
A(优秀) 100%
B(良好) 70%
C(需改进) 0%
D(不适用) 0%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立讯 JLC2,期权代码:037825。
2、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本次可行权 剩余未行权
姓 名 职 位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
数量(份) 数量(份)
李伟 董事、副总经理 168,996 337,993
王涛 董事、副总经理 168,996 337,993
吴天送 财务总监 135,198 270,395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5,620,282 31,319,367
骨干(共 318 人)
合计(共 321 人) 16,093,472 32,265,748
注:(1)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2)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后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3.48 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的模式。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上市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的技术规范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及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对于自主行权业务的操作要求,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相关敏感期内行权、短线交易。
6、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五个行权期,第三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7、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情况与授予公告情况一致性说明
1、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授予 348 名激励对象 50,076,000 份股票期权。除首次授予登记时,有 6 名激励对象因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中英文翻译等原因导致姓名变更(证件号码、获授数量保持一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2、2019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共计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 348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50,076,000份股票期权。
3、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4、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二、三个等待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 2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注销了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如上所述,除因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激励对象名单、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外,本次激励对象行权人数及数量与公司授予登记完成公告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买卖情况 买卖数量(万股)
1 李伟 董事、副总经理 行权买入 50.68
2 王涛 董事、副总经理 行权买入 16.89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