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现将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有关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1 份监管函,具体如下: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220 号),主要内容:2021 年 12 月 3 日,
你公司披露《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其中应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量、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等数据不准确,导致你公司在办理相关期权注销及登记业务时出现错误。你公司分别于12月13日、12 月 24 日进行了补充更正。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条、第 2.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监管函所涉事项,公司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等高
层领导与公司证券部进行了检讨自查,并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内部纠错考核机制,把个人犯错次数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杜绝低级错误的再次发生;
2、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健全内部复核机制,进一步明确经办人、复核人的职责及考核指标,避免公司披露内容的错误;
3、定期召开内部会议,学习最新法律法规,检讨日常错误,不断总结经验。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未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其他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