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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28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9-073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至 4 月 7 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4 月 22 日作为激励计划
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 3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76,000 份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5、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3.36 元/股调整为 17.93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0,076,000 份调整为
65,098,80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2,519,000 份调整为 16,274,700 份。同
时,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
授予条件,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 26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6,274,700 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总股本 4,114,616,72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息 0.5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05,730,836.1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349,001,738 股。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0-V)÷(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3.36-0.05)÷(1+0.3)=17.93 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调整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50,076,000 份×(1+0.3)=65,098,800份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12,519,000 份×(1+0.3)=16,274,700份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事项,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事项。五、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为 17.93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65,098,80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16,274,700 份。此次调整符合激励计
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立讯精密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调整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调整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