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9-074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授权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6,274,700 份
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7.93 元/股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为预留股票期
权的授权日,向 2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274,700 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93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19 年 3 月 29 日起至 4 月 7 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19 年 4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4 月 22 日作为激励计划
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 3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76,000 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5、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由 23.36 元/股调整为 17.93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50,076,000 份调整为
65,098,80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2,519,000 份调整为 16,274,700 份。同
时,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
授予条件,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7 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 26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6,274,700 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2019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
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④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③最
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
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6,274,700 份股票期权。
(三)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19 年 11 月 27 日。
2、授予数量:16,274,700 份。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63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 获授总额占当前
数量(份) 授予总额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6,274,700 100% 0.3043%
(共 263 人)
4、行权价格: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7.93 元/股。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7.93 元/股;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 13.27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60 个月内按 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完成登记 之日 2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完成登记 之日 2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完成登记 之日 2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
第四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完成登记 之日 20%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
第五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 完成登记 之日 20%
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19 年-2023 年五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19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455 亿元。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00 亿元。
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021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50 亿元。
预留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00 亿元。
预留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50 亿元。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
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 A+、A 或 B 的
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 A+(杰出)、A(优秀)、B(合格)、C(需改进)、
D(不适用)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A+(杰出) A(优秀) B(合格) C(需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