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7.60万份,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2%;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348名;
3、股票期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公司已于2019年6月12日完成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6月12日完成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34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7.60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立讯JLC2,期权代码:03782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4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4月22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34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7.6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19年4月22日。
2、股票期权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共计348人,共计授予5,007.60万份股票期权。
3、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3.36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84个月。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60个月内按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2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第四个行权期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第五个行权期 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
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年-2023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55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0亿元。
第五个行权期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50亿元。
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反之,若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授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A或B的前提下,才可行权,否则当期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A+(杰出)、A(优秀)、B(合格)、C(需改进)、D(不适用)五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A+(杰出) A(优秀) B(合格) C(需改进) D(不适用)
可行权比例 100% 100% 70% 0% 0%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简称:立讯JLC2
2、期权代码:037825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年6月12日
4、经登记的授予人员名单及分配比例: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 获授总额占当前
姓 名 职 位 数量(万份) 授予总额的比 总股本的比例
例
李斌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1.60% 0.02%
叶怡伶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0.64% 0.01%
薛海皋 副总经理 100.00 1.60% 0.02%
熊藤芳 副总经理 80.00 1.28% 0.02%
吴天送 财务总监 40.00 0.64%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共343人) 4,647.60 74.24% 1.13%
预留部分 1,251.90 20.00% 0.31%
合计(共348人) 6,259.50 100.00% 1.52%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立讯精
的议案》,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34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7.6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自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至今,有6名激励对象因繁体字转换为简体字、中英文翻译等原因导致姓名变更(证件号码、获授数量保持一致)。除此以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与前次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一致。6位激励对象的姓名变更情况如下:
序号 变更前姓名 变更后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