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证券代码:002475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本公司”或“公司”)的《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为9,75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11,461.67万股的2.37%。每份股票期权赋予激励对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17.58元,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本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16.73元/股;(2)本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17.58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或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72个月,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60个月内按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
7、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A或B的前提下,才可行权。
8、本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指标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300亿元、350亿元、410亿元、470亿元、540亿元。
9、行权条件设置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行权业绩指标的设定,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300亿元、350亿元、410亿元、470亿元、540亿元。2018年-2022年未来五年的行权业绩指标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环境、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业绩指标设定合理、可测。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指标明确同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对公司而言,业绩指标的设定能够促进激励对象努力尽职工作,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指标设定不仅有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也对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风险特别提示:本次激励计划所设定的业绩指标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响,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99人,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册员工总人数54,642人的3.48%。
11、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2、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失效。
14、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5、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第一章 释义......................................................6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8
第三章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9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9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9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9
四、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10
第四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11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11
二、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11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比例、禁售期
..............................................................11
四、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13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14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6
七、股票期权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测算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17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变更及个人异动处理...................21
一、公司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21
二、公司变更激励计划的情形....................................21
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22
第六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24
第七章 附则.....................................................25
第一章 释义
立讯精密、
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本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进行的
指
本计划 长期性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
股票期权、期权指
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激励对象 指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授权日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
等待期 指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
行权 指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
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立讯精密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满足后,激励对象持有的
行权期 指
股票期权可行权的时间段
可行权日 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管理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指
办法》 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为:
一、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激励对象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二、倡导以价值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升公司管理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