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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基软件: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榕基软件: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2-01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基软件”或“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品种及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是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且不得质押。

    4、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事宜。

  6、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的产品是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相关业务进行信息披露。

    三、对公司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同意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投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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